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3,300,000 | 桂东县清泉镇茶旅融合建设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1 | 3,30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在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相应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九、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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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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