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 年喜德县农村饮水水质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经 喜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喜发改经信函[2025]75号 (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喜德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喜德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喜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喜发改经信函[2025]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诚佰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喜德县光明镇马场村、石门社区、甘哈觉莫村、拉克村、四合村、达洛村易地搬迁组、前进村、贺波洛乡跃进村、瓦吉村、尔吉村、洛哈镇觉莫村、额尼村、热柯依达村、木古宜莫、红莫镇阿尼村、供水站、司金村、果布村、桃源村、李子乡洛乃格村、大兴村供水站、史觉村、鲁基乡大埂村、中坝村、鲁基村、两河口镇波振村、尼波镇尼波村、沙马拉达乡依子觉莫村、米市镇依洛村 ;
2.2 建设规模: 新建取水口19处(其中地表取水口10出,地下取水口9处)、建成蓄水池30座(其中150m3蓄水池3座,100m3蓄水池1座,70m3蓄水池6座,50m3蓄水池5座,30m3蓄水池4座,20m3蓄水池1座,10m3蓄水池6座,1m3中转水池1座),供水管网147.8km、16套一体化净水设备、11套二氧化氯发生器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建设包括: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路破除及恢复、新建硬化地面、拆除原有水池等配套设施工程及设备采购 ;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施工 ;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 150 个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8 其 他: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机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3年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不少于 1 (0-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业绩是指: □ 房屋建筑类工程 □ 市政类工程 □ 交通运输类工程 ☑ 水利类工程 □ 农业农村类工程 □ 自然资源类工程 □ 能源电力类工程 □ 其他类工程 。(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2 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 水利水电 ,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有关注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须为本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 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各行业部门对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水利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承诺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重新派驻的管理人员资格和技术职称不得低于原主要管理人员。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同时参与1个以上标段投标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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