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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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2025-40 | |||||||||||
2、项目名称: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3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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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主要建设“一评一网一库一系统N应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风险评估、物联监测感知网、安全工程数据库、安全监测系统、安全工程的若干专项应用,包括燃气安全运行监测、排水安全运行监测、桥梁安全运行监测、供水安全运行监测等。)(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5.3.质量: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工作,并提供2年运维服务。 5.5. 服务地点:社旗县中心城区; 5.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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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 (南阳市市场主体库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做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且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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