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92-B00
项目名称:福建税务2025年对外公开电话整合呼叫中心扩容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1
福建税务2025年对外公开电话整合呼叫中心扩容项目
为全面实现对外公开电话整合,通过音频通信能力提升、视频通信能力提升、平台基础能力许可,对呼叫中心进行扩容,满足整合后更高并发的服务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40
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等;(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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