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2025-2028年度伍家院区(含江南院区)保安劳务承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513-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292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2025-2028年度伍家院区(含江南院区)保安劳务承揽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30(万元)
6、最高限价:2430(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含江南院区)3年期保安承揽服务,共175个保安劳务岗位,主要负责承揽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含江南院区)治安巡逻、消防巡查、监控值班、门卫值守、交通疏导、停车收费、应急处突等各类安全秩序维护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本项目行业划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上传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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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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