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定期排污扩容器询比公告
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定期排污扩容器二、标段(包)编号:20251002030106949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规模3台日处理500吨(共1500吨)垃圾焚烧炉,配2台9MW中压冲动凝汽式和1台12MW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台焚烧炉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焚烧垃圾55万吨。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定期排污扩容器的供货、安装以及特种设备登记证的办理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供货方应在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联接、组装、工艺、整体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和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秦皇岛公司厂区指定地点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 2.财务要求:无 3. 业绩要求:须提供所供产品近三年内(指2022年1月1日以来)2个类似项目的相关货物的供货业绩(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业绩,生产厂家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证明)(并应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内容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或以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其他要求: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 到 2025年10月29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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