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大山、邹家冲和何家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川区观音堂和光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庆市永川区庙沟、梅子沟和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5﹞18号、永发改审批﹝2025﹞19号、永发改审批﹝2025﹞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朱沱镇、吉安镇、何埂镇、红炉镇、宝峰镇、三教镇、双石镇和南大街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区观音堂、光明、庙沟、梅子沟、红星、大山、邹家冲、何家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治观音堂、光明、梅子沟、庙沟、大山、邹家冲、何家冲、红星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附属建筑物,完善监测设施,全面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观音堂、光明、庙沟、梅子沟、红星、大山、邹家冲、何家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