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932340、SXMTZB2502F-1229(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932340、SXMTZB2502F-1229(F)),已由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采购人为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公司现有车辆39辆,其中公务用车19辆,生产用车20辆,车辆运行时间长,车况较差,现需对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保障正常用车需求。现根据工作需要,需选定有能力的服务商进行框架协议维修。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标段(包)内容:负责对公司公务用车、生产用车等车辆进行维修及保养(车辆及维修明细详见附件)。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要求:
2.5.1维修保养完后车辆能正常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长治市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贵公司的利益,树立单位公务用车点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2.5.2严格执行《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的全部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圆满完成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2.6 入围单位数量:4家(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4家,则全部入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长治市潞安漳村恒达工贸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车辆维修保养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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