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ZX-BJS(2025)1015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诉讼服务装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装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装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告附注等资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