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含密封放射源仪表、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HFW-ZZ-2025-100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含密封放射源仪表、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SHFW-ZZ-2025-1002),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公告,线下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选煤厂放射源及井下射线装置。
2.2 项目概况及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防止辐射剂量超标,降低工作人员操作风险,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2.3 服务内容:现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检测,并出具正式的监测报告,并对监测报告结果负责。。
2.4 目的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检测,出具环保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
2.5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2.6 服务地点:矿方指定地点。
2.7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出具环保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提供2023年或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检测服务类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00至2025年10月24日18:00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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