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桩平台运输船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稳桩平台航次运输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东方CZ8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北部海域,项目总规划布置22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20台14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500MW,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1艘稳桩平台运输船 |
2 |
包件划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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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期 |
202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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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从舟山运输1个4400液压锤,从福建厦门(刘五店)运输1座稳桩平台到海南东方。 |
5 |
使用地点 |
浙江舟山(30°34.03′N ,122°2.93′E)至厦门刘五店码头(24°31′47″N ,118°13′41″E)至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场(18°51.413′N ,108°31.325′E)。 |
6 |
服务数量 |
1航次(浙江舟山-厦门刘五店—海南东方) |
7 |
设备能力 |
满足一个航次运输1个4400液压锤+1座稳桩平台,浙江舟山至厦门刘五店至海南东方12000t及以上运输船,空载干舷不低于4.5m,有2m左右可调载范围,有效甲板长不小于120m,有效船宽不小于32m 。 |
8 |
人员要求 |
满足最低配员 |
9 |
租赁方式 |
按航次计算(报价包含船机使用费、船员工资、维修费、保养费、运输保险、稳性和绑扎计算费、CCS审图费、与海事监管工作有关等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运输工装返航费、税金等) |
10 |
服务起止时间 |
预计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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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方式 |
柴油、淡水由投标人负责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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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运输1个液压锤,φ9150*24721mm,739t;配套一个集装箱12.192*2.438*2.896m,51t;一个集装箱6.058*2.438*2.591m,10t;一个工作室2.438*2.260*2.200m,6t。运输1座稳桩平台,稳桩平台规格:尺寸为41.05×30×38.1m,4根辅助桩,辅助桩桩长75m,稳桩平台总重1740t。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艘运输船船舶资料,航次运输结束将运输工装返还至钢结构厂。3、由于因不可抗力(如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造成影响,不产生滞期费。 4、投标人中标后需支付平台服务费,详见第二章第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15时至2025年10月26日15时(以供应链系统间为准),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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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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