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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镇至阁山水库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XZB-2025-07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山镇至阁山水库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绥棱县长山镇至阁山水库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棱发改发〔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绥棱县交通运输局以《绥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长山镇至阁山水库公路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棱交发〔2025〕30号)批准,资金来源补贴建设资金及政府自筹,业主即招标人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山镇至阁山水库公路项目施工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长山镇东出口,终点位于三吉台(幸福村)西北出口,路线全长18.7km。主要控制点:项目起、终点以及长山镇、十部村、前进村、三吉台(幸福村)。
本项目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全线共设小桥41.08m/2座,完全利用,全线共设涵洞11道,其中拆除小桥重建钢筋混凝土箱涵1道,拆除重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0道;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47处。
2.3、建设地点:绥棱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计划工期:2026年05月01日—2027年09月30日,共517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标段 |
项目名称 |
里程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A1 |
长山镇至阁山水库公路项目施工 |
18.7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
3435.2572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1.3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20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上述施工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的施工。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三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施工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三级公路施工里程为20公里。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 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 财务最低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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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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