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HGK-G2025-0131 项目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550.000000万元;采购包2:5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1包:550万元/年,02包:550万元/年),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同一家投标人对本项目项下两个包段可兼投但不兼中。 具体服务时间:按采购人书面通知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间,如遇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等其他法定因素,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合同服务期满前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年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均为本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投标产品含非本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需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该企业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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