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取水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取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0〕86 号、 乐沙发改〔2022〕50 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0〕86 号、 乐沙发改〔2022〕50 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取水泵房、配电房及护岸挡墙等。
2.3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
2.4.1 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范围。
2.4.2 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搭拆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若是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本公告 3.1.1条所要求的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5)联合体各成员都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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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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