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DGS-G2025-0096 项目名称:连云港港主体港区疏港道路东段工程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以优惠率的形式进行报价,优惠率≥0%,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依据《关于放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的通知》(交质公(2016)8号)文件的附件《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中规定的单价,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预算97万元乘以(1-优惠率)之积,结算总价=实际工程量×参考单价×(1-优惠率)。 采购需求: 连云港港主体港区疏港道路东段工程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按照老路评估方式开展检测工作,出具专业检测报告,掌握工程质量状况,为竣工提供基础数据,确保工程质量可控(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竣工验收通过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声明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扫描件)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被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