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事故灰库清库工程及库内存灰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3-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事故灰库清库工程及库内存灰处置,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事故灰库清库工程及库内存灰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2 规 模:大连热电厂事故灰库(65000m³)目前最高灰位27米,预计存灰55000t。
2.3 标段划分: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事故灰库清库工程及库内存灰处置标段包1
2.4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华能大连热电厂
2.5 工期:计划工期2025.11.1-2026.10.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容积10000m3以上的粉煤灰库清库或10000m3以上的粉煤灰库检修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未体现库容的,须提供库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每项业绩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4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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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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