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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3-17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周期与招标范围内容

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项目地点

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内容

1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1

华能乾安四海(二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占草原勘测定界技术咨询、编制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与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永久及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报批服务

吉林省乾安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开展本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草原组卷报批服务,编制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与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结合项目使用土地区域草原数据库及相关草原资源档案,完成项目永久征占草原和施工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服务,取得草原管理部门出具使用草原结论性意见或取得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

2.受托方应掌握用地范围内草原界限,需提供获取草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临时和永久用地使用草原结论性意见或取得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所需的所有文字及影像资料,包括组织现场踏查、勘测、方案评审、征求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等。

3.费用包含方案编制费、组卷报审费、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工本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华能乾安五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占草原勘测定界技术咨询、编制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与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永久及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报批服务

吉林省乾安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开展本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草原组卷报批服务,编制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与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结合项目使用土地区域草原数据库及相关草原资源档案,完成项目永久征占草原和施工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服务,取得草原管理部门出具使用草原结论性意见或取得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

2.受托方应掌握用地范围内草原界限,需提供获取草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临时和永久用地使用草原结论性意见或取得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所需的所有文字及影像资料,包括组织现场踏查、勘测、方案评审、征求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等。

3.费用包含方案编制费、组卷报审费、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工本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2

华能洮南大通20万千瓦风电项目编制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及征占基本草原组卷报批服务项目

吉林省洮南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开展本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草原报批服务,编制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及征占基本草原组卷报批工作,结合项目使用土地区域草原数据库及相关草原资源档案,完成项目永久征占草原和施工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服务,取得草原管理部门出具使用草原结论性意见或取得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

2.受托方应掌握用地范围内草原界限,需提供获取草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临时和永久用地使用草原结论性意见或取得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所需的所有文字及影像资料,包括组织现场踏查、方案评审、征求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等。

3.费用包含方案编制费、组卷报审费、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工本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3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3

华能大安松辽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临草原勘测定界、组卷报审、编制草原占补平衡、植被恢复实施方案服务项目

吉林省大安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开展华能大安松辽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征占草原勘测定界服务工作,配合设计要求,完成项目用地条件排查,提供排查依据,开展实地测绘、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等基础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核定项目依法依规报审区域,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要求。(费用包含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一切费用)。

2.开展华能大安松辽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报审服务工作,结合项目使用土地区域草原数据库及相关草原资源档案,完成项目征占草原组卷服务、协调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取得省级林业和草原部门核发的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费用包含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一切费用)。

3.编制华能大安松辽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专家出具的评审意见,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质量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取得项目所在地土地、草原等管理部门的许可或意见。

4费用包含方案编制费、组卷报审费、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工本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4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4

华能通榆新通4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技术咨询、征占草原组卷报批服务。

吉林省通榆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①配合设计要求,完成项目用地条件排查,提供排查依据,开展实地测绘、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等基础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核定项目依法依规报审区域,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要求;

②配合林业、设计等部门进行现场选址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机位点位调整、道路调整、升压站调整、集电线路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③开展项目征占草原组卷报批服务工作,结合项目使用土地区域草原数据库及相关草原资源档案,完成项目征占草原组卷服务、协调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意见,配合建设单位取得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

④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包括永久、临时占用土地;草原组卷报批服务包括永久、临时占用草原;

⑤根据现场工作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现场用工不低于4人),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⑥以上工作需与当地乡镇政府、村集体、土地或草原所有人签订征占确认书,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所发生的协调费用自行负责;

⑦费用包含方案编制费、组卷报审费、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工本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2 标段划分

本招标5个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

标段1(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1):

(1)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华能乾安四海(二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占草原勘测定界技术咨询、编制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与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永久及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报批服务。

(2)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华能乾安五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占草原勘测定界技术咨询、编制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与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永久及临时征占草原组卷报批服务。

标段2(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2):华能洮南大通20万千瓦风电项目编制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及征占基本草原组卷报批服务项目。

标段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3):华能大安松辽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临草原勘测定界、组卷报审、编制草原占补平衡、植被恢复实施方案服务项目。

标段4(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标段包4):华能通榆新通4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技术咨询、征占草原组卷报批服务。

本次招标采购5个项目分为4个标段,实行统招分签(中标后与项目所属分公司按项目分别签订合同)。投标人可同时参与4个标段投标报价,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序均第一,则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用4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第二的投标价交叉相加总价最低的方式,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如投标人在某1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不再参与推荐。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5个风电项目草原勘测定界、组卷等及用地勘测定界服务项目生效条件为:

(1)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招标人合同签订单位名称,按照该项目核准批复的建设单位名称进行合同签订。

(2)如因政策法规或采购方选址区域性迁移调整时,中标人可选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该服务合同,期间产生的费用不予追加合同总价不调。

(3)如中标人在合同规定时间未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重新采购。 

2.3 报价需注明税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

(2)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项目征占基本草原组卷报批业务或征占草原勘测定界或编制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或编制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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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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