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市政项目管理中心第二项目群
混凝土路缘石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YC-CGJH-2510-5267
一、项目概况
工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市政项目管理中心第二项目群(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配套道路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北一线东延线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简机路拓宽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配套道路(二期)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临空制造片区邻里中心配套道路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
工程概况: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配套道路包含航空1路、航空2路、航空3路、航空4路和航空5路共五条道路。航空1路为红线宽25m的城市次干路,航空2路、航空3路、航空4路和航空5路为红线宽16m的城市支路,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及智慧综合杆工程、交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北一线东延线工程道路位于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机场北片区,设计范围西起迎宾大道(已设计道路),东至规划道路,长约260m,断面双向六车道规模,机非不共板,设计速度40km/h。本工程道路为新建道路,主要设计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电力隧道、电力管线、照明及智慧综合杆、交安、景观绿化等。
简机路拓宽工程位于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机场北片区,对现状宽度为 7.5m 的简机路按照规划红线40m 宽的主于路进行拓宽设计。拓宽段工程范围内长度 901.352m。设计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电力、照明及智慧综合杆、交安、景观绿化等工程。
航空经济总部基地配套道路(二期)项目共两条道路,分别为一、二号路。其中一号路道路设计起点为在建航空二路终点为二号路,设计长度351.616m,红线宽25m。二号路道路设计起点为规划道路、终点为机场北一线,设计长度1246.686m,红线宽 25m。本项目包含红线内道路工程、交安工程、排水工程、智慧综合杆工程及景观工程等,建筑地块退距的一体化设计由地块统筹考虑,未包含在本次项目内,本项目土方只实施至管线控制带范围。
临空制造片区邻里中心配套道路项目位于邻里中心东南侧,红线宽度16米,线路总长约430米;本次临空制造片区邻里中心配套道路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道工程、通信工程、智慧综合杆工程及景观工程等。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备注 |
1 |
LYS |
混凝土路缘石 |
C40 1000×150×250 |
块 |
5400.00 |
|
2 |
混凝土嵌边石 |
C30 1000×150×100 |
块 |
4600.00 |
||
3 |
混凝土嵌边石 |
C40 500×150×50 |
块 |
6000.00 |
||
4 |
混凝土路缘石 |
C40 1000×150×500 |
块 |
250.00 |
说明:(1)以上物资数量、规格、型号为暂估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以买方要求通知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分批次进场。
(3)清单报价为到场含税价。包含原材料费、包装费、生产费、卸车费、运输、安全、税金、利润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费用的总和,在合同有效期内始终不变。
三、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乙方需提交资料:产品合格证;
5、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材料均使用国标;
6、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双方约定为:成品必须满足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市政项目管理中心第二项目群现场施工要求;
7、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本次产品的结算单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指定卸货点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
3、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每月21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结算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到财务部并认证无误,三个月内支付至当月货款的80%,六个月支付至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工期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遇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逾期付款期间不计利息。
4、货款的支付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付,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云信,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商票等(甲方不承担贴息贴现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4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最新版)”中的供应商。
2、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投标人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5、发票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六、与物资采购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材料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数量及单价,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市政项目管理中心第二项目群施工工地。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供应商后有权对采购材料的数量、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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