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 2025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5-A-102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 2025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5-A-102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P-2025-A-1027
项目名称:2025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6544万元
最高限价:69.654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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