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90]FJZZHX[GK]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75,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87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87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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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7020500-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 | 25,000(吨) | 否 | 1.污泥装车运输及处置服务,数量约为25000吨,处置方式:采取焚烧、烧结砖、烧制陶粒、水泥窑协同处置 2.验收要求 采购人将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污泥处置量,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5,87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的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为期一年。(若因财政预算未及时批复或其他原因导致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仍未完成下一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招标的,在本项目预算有结余的情况下,中标人仍须按中标单价向采购人提供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直至下一年度的服务承接供应商接手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具备污泥处置能力≥25000吨/年,用于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场所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环评审批证明材料(①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②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上述环评材料中须体现有允许将污泥作为原材料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自有运输团队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有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拟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签订的分包协议(承运合作协议)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 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