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田块整治3210亩,增施有机肥3781亩;新建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泵站1座,过滤器房235.20平方米,管理房51.00平方米,施肥棚81.60平方米,沉沙渠150米,安装电动闸门1座,卧式潜水泵4台,自动反冲洗砂石+自动反冲洗叠片过滤器4套,自动一体化施肥机4套;铺设de90-315输水管道65.14公里,pe75 支管31.1公里,滴灌带2521.91公里,配套建筑物共计290座,镇墩87座;整修田间砂砾路5.94公里;补植垂柳434棵;新建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敷设10kV电缆线路200米,低压线路170米;建设项目区中央灌溉控制中心1座,压力传感器4套,液位传感器2套,安装田间输水管电动阀159台,智能阀门控制器141套,蓄水池及泵站球形监控摄像头5台。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柳树台村。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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