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州市松河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项目(二期)15口煤层气井钻井工程(2标段)已由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408-520222-04-05-6151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乌江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乌江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
2.2 建设规模:
在已有的5个井组平台上新增15口井,其中河中1平台新增2口井(已有6口井),河中2平台新增2口井(已有5口井),河中3平台新增2口井(已有5口井),河中4平台新增3口井(已有5口井),河东1平台新增6口井(已有1口井)。
2.3标段划分:
二标段:两部钻机,实施河中1井组(2口井)、河中2井组(2口井)、河中3井组(2口井)、河中4井组(3口井),共9口井。
备注:因地质因素,发包方可能对勘探部署进行调整,因此不对工作量做任何承诺。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
工期:
二标段:
动迁工期:两部钻机同时施工,每部钻机2个平台,每部钻机动迁2次,动迁工期14 天;
钻井工期:河中1井组 33 天,河中2井组 30天,河中3井组 30天,河中4井组 48 天。
2.5招标范围:
2.5.1钻井工作任务:包含钻井施工、定向服务、钻井液服务、清洁化生产、固井工程、配合第三方作业等。包含套管、套管固井附件、完井井口装置等钻井物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black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网页截图);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网页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任意单位;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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