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物探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物探设备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YJYFW-20250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组织线下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对矿井中的物探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现有设备包括YCS512瞬变电磁仪、ZDJ9.6矿井并行电法监测装置、YDT88-Z矿井无线电波透视仪、KDZ3114C矿井分布式震法采集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和老化,需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保养。
2.2 采购范围:服务范围包括矿井内所有需要维修的物探设备。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机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维修工作。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维修后的设备应达到原设备的性能标准,满足矿井生产需求,维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维修质量,维修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和报告,以便项目单位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营业范围:有设备制造和设备维修。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至少完成过KDZ3114C矿井分布式震法采集器或YCS512瞬变电磁仪或YDT88-Z矿用无线电波透视仪的设备维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22日17时3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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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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