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11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北、崇文塔七路以南、崇文三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7455.84平方米(约合101.18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8101.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88020.82平方米。其中16 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 165217.42平方米(1 栋为地上17层、6栋为地上18层、1栋为地上22层、2栋为地上23层、2栋为地上25 层、4栋为地 上26层);1座15 班幼儿园面积约6200平方米;2栋地上2至5层公建配套楼加三栋住宅底商总面积约16253.4平方米;大门及其他总面积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80.89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776.2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04.69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1662183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5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标段编号: E6112003509y83obe3fx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项目电压等级为10千伏,容量17510KvA,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与【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与【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与【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3.4.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与【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5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6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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