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合作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SYHFW202510-040)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通信分公司: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合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为了保障晋圣永安宏泰煤业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的正常使用,需租用一条10M电路并提供该系统运维服务,以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2.2 服务内容:
2.2.1 提供上联端口等技术的支持,保证正常访问集团公司局域网和互联网,保证专网数据的传输。
2.2.2 负责双方现场的设备、电路开通调试。
2.2.3 负责提供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
2.3 服务范围:晋圣永安宏泰煤业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5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
2.6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无
2.7 技术要求:
2.7.1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7.2 满足晋能控股集团企业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办公自动化合作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17:00至2025年10月19日17:00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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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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