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82]NDYS[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施救及道路违法违停的车辆拖拽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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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宏伟交通施救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横山1-6号 | 1,936,000.00元 | 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施救及道路违法违停的车辆拖拽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总价):193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施救及道路违法违停的车辆拖拽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鼎市宏伟交通施救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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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施救及道路违法违停的车辆拖拽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施救及道路违法违停的车辆拖拽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施救及道路违法违停的车辆拖拽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将违法或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从违法行为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移至涉案停车场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停放地点等,其他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本服务有效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年 | 针对本项目需配备10名工作人员,其中负责人1名、其他人员9名等,其他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1,93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翁以锐 |
评审专家: | 陈正军 、 刘高翔 、 何祥楷 、 林贵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号:35001686107052518171;开户名: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施救及道路违法违停的车辆拖拽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2.248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