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第TJ03标段项目经理部
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技术服务
其他合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TZX-QTHT-2025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第TJ03标段项目其他合同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技术服务其他合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第TJ03标工程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甬莞高速洞头支线第TJ03标段工程起讫桩号K13+286.5-YK17+978(ZK17+916),路线总长4.69公里,施工范围为桩号范围内的桥梁工程(含桥台)及临时工程等的施工。主要结构物包括温州湾跨海特大桥4.69km/1座(上部结构主跨为(85+145+145+85)m悬拼变截面连续箱梁(连续刚构主桥)6跨;节段预制箱梁(60m/跨)120跨;钢-UHPC组合梁(60m/跨)24跨;叠合T梁(22m/跨)3跨;下部结构为单桩独柱墩及墙式墩,基础为桩基础)。项目主要结构物为桩基209根,承台8个,墩柱155个,盖梁3个,悬拼变截面连续箱梁150节段安装,60m节段预制拼装箱梁2376节段安装,钢-UHPC组合梁24跨安装,22m叠合T梁24片安装;全线混凝土总量约23.8万方,钢筋约3.06万吨,工期34个月。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技术服务。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共分 1 标段。
第 1 标段工程范围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区域范围施工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内容及缺陷修复。
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编制本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总体方案,指导编制标段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总体方案专家评审会;
3.配合完成过程中创建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督导工作,做好全过程咨询服务;
4.针对业主组织的立功竞赛,组织人员协助业主完成质量、检测等方面的评分工作;
5.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对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相关政策进行现场集中宣贯,结合行业相关经验做法、最新成果、前沿技术,对参建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讲解培训;组织开展平安百年专项讨论会,根据工程进度组织切合现场实际情况的专项问题讨论;会议计划每季度1次,项目工期预计34个月,共12次;
6.协助开展市级、省级、部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选、冠名工作,完成1个项目申报视频制作、项目申报PPT制作;
7.配合完成市级、省级、部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现场会和综合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协助完成会议平安百年相关汇报材料、PPT的制作;
8.协调招标人完成本项目质量通病手册和标准化首册;
9.协助完成本项目《首席质量官制度》、《联合预验收制度》等相关制度。
投标人完成以上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技术服务项目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工资、保险费、服装费、车辆费、装备费、课件费、专家费、报告编制费、刊印费、住宿费、餐费、加班费、出差补贴、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查相关设备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计划工期:882日历天(29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期止(暂定29个月,以实际日期进行结算计量)。
注:以上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完工日期为暂定日期,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考察及具体了解的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施工日期,此风险不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补偿索赔的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系统合格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供应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供应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通过中交供应链系统(https://scp.iccec.cn/)进行发布,请供应商收到信息后及时登录系统,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莞高速洞头支线第TJ03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 号:01-10-010785-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招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标书款,并且汇款单据扫描发送至邮箱3214676802@qq.com ,邮件主题格式以“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标书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不组织现场开标,不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采取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并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供应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供应链系统(https://scp.iccec.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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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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