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SZ16QY20
项目名称: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冲击波治疗仪、鼓膜治疗仪等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及数量:
(1)冲击波治疗仪,1台
(2)鼓膜治疗仪,1台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5SZ16QY20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
冲击波治疗仪
1台
9.50
鼓膜治疗仪
1台
10.00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冲击波治疗仪,1台;鼓膜治疗仪,1台。
3.其他: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关于交货期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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