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2-238)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山西省境内
2.2 标段划分: 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标段
2.3 服 务 期: 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书面委托书发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大纲;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书面委托书发送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可研报告内审版,并在内审会后的5个自然日内提供可研报告外审版。历次审查后,原则上应在3个自然日内提交修订稿,直至项目取得投资决策批复意见。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自招标人发送书面委托书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全容量投产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全部勘察设计,涵盖开关站、道路、场内集电线路,包括可行性研究,1:500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行业及华能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勘测及设计工作进行管理。(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3个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设计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要求:(1)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参与项目合同首页、能体现项目容量、服务范围和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关键页及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需提供任命书或业主的评价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2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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