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I-G2025-0014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2万元 采购需求: 血液透析装置,采购数量8台(套),具体参数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