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541NM03C037
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水灾救援及应急保障类装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水灾救援及应急保障类装备购置。
大流量排水抢险车:车辆通过性强,可增配吸水、清洗、牵引、照明、升降、起吊、射流等功能。总流量≥4000m³/h,单泵扬程≥10m。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车:具备搭载或集成生命探测仪、灾变气体分析化验设备(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矿用热成像仪和音视频探测仪等侦测搜寻装备,且具有通过绞车和铠装电缆将上述仪器下入1000米深度井底的功能。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相关领域内标准执行。
大流量排水抢险车: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有关要求。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车: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有关要求。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颁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车型,上述所有设备均在公告覆盖范围内,不得采用分离式车辆,符合整车在北京的正常上牌及年检。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包名称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1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水灾救援及应急保障类装备购置
1-1
大流量排水抢险车
1 辆
300
300
1-2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车
1 辆
100
100
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达到验收交货条件
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达到验收交货条件,组织专项产品技术培训,整体质保期2年。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排水抢险单元具备便携式潜水电泵8台,配高扬程水力部件互换模块8套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满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评审当日;2)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3)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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