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环保要求,危险废物需要进行合法处置,为确保管理区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处置,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危险废物能够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要求。
2.2招标范围:对吐鲁番采油管理区产生的沾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废物类别:HW08,HW49等,处置过程及标准符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油危险废物处置标准。达标废渣处置要符合乙方环评批复要求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方式自行处置,处理后产生的废物拉运均由乙方负责。沾油废物装卸转运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转运(拉运)地点为吐鲁番采油管理区生产区域内甲方指定地点,转运过程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危废转移程序进行。具有处理地方关系的能力。
2.3项目估算额:30万元(不含税);
2.4服务地点:新疆吐哈油田吐鲁番采油管理区;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④截至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⑤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包括可处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中至少包括含矿沾染矿物油防渗膜(废物代码:900-249-08)、沾染矿物油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900-041-49),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经营范围均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3.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或相关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签字页、金额页、体现委托范围等内容)扫描件;
3.6有符合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委托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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