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港区二期项目尾留区域集装箱堆场工程电缆 (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梅山港区二期项目尾留区域集装箱堆场工程电缆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梅山港区二期项目尾留区域集装箱堆场工程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415713 。
1.3 采购人: 广州中交物流有限公司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限定品牌东方电缆 。
2.2 交货期: 暂定2025.10~2026.12 。
2.3 交货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二期中交广航局项目部 。
2.4 物资质量标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以及图纸设计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
(3)业绩要求: 报价单位在上传报价单时,必须同步附上不少于三份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过往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客户评价等,未上传业绩证明材料报价无效 。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承运单位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翻车、撞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承运单位应立即通知托运单位,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按托运单位方要求将货物妥善处理和保管,防止事故品的遗失,货物发生毁损的由承运单位照价赔偿。如事故发生的责任属第三方,托运单位应协助承运单位向事故责任的第三方进行索赔,不免除承运单位向甲方的赔偿责任。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5日 9 时 30 分至2025年10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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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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