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5-ZB020(CGB)
项目名称:临潼区雨金街办夏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雨金街办夏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雨金街办夏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5)根据临财函〔2025〕199号《西安市临潼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资格证明文件中相关格式),供应商须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如未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②、税收和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⑤信用截图: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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