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38
项目名称: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设备类(防汛物资)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提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 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 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