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JZCG-G2025-0008 项目名称:东海县行政中心及东海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206.600000万元(采购包1:71.400000万元;采购包2:95.400000万元;采购包3:39.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东海县行政中心A、D栋楼卫生保洁项目,71.4万元。 分包二:东海县行政中心B、C栋楼卫生保洁项目,95.4万元; 分包三:东海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南、北)楼卫生保洁项目,3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分包一:东海县行政中心A、D栋楼卫生保洁项目,东海县行政中心A、D栋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北。服务范围涵盖:东海县行政中心A、D栋楼公共部分卫生保洁、室外保洁等。东海县行政中心北排东西主楼1-9层(A、D栋楼)公共区域地面、墙体、墙面(内外)、天花板、廊道、楼梯、卫生间(洁具)、茶水间,A601、D601房间,大理石墙面,玻璃幕墙。后楼北门台阶、平台和雨棚。门窗(玻璃)、楼梯周边(台阶等)、消防设施及其他相关物品、设备、设施等。 本项目需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分包一采购需求。 分包二:东海县行政中心B、C栋楼卫生保洁项目,东海县行政中心B、C栋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北。服务范围涵盖:东海县县行政中心B、C栋楼公共部分卫生保洁、室外保洁、地下停车场、行政中心前广场、两边道路、行政中心后停车场、道路、电动车棚等。东海县行政中心前排主楼1-9层(B、C栋楼)和后楼之间1-9层廊道(含南北方向钢结构通道等)、二楼前广场平台、雨棚、广场周边台阶、东西坡道等。东海县行政中心前排主楼1-9层(B、C栋楼)大厅,B601、B607、B701、B710、C601房间。大楼公共区域的地面、天花板、门窗、楼体周边台阶、消防设施及其他相关物品、设备、设施等。 本项目需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分包二采购需求。 分包三:东海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南、北)楼项目,东海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南、北)楼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自清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服务范围涵盖:东海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南、北)楼室内外公共卫生区域(走廊、大厅、楼梯间、卫生间、楼梯扶手等)、广场、道路、消防设施及其他相关物品、设备设施等。 本项目需提供卫生保洁服务事项,投标单位必须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分包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包3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