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华东院]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火灾报警及固定式消防灭火系统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火灾报警及固定式消防灭火系统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火灾报警及固定式消防灭火系统采购
2.2采购编号:HDDLSJY-GC-ZBGS_BS-157-2025-005
2.3项目业主: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
2.4供货地点: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工期:
2.5.1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9 月1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发包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5.2计划到货时间:2026年8月10日前交货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3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04 月 30 日;
2.5.4施工总工期为 8 个月(总工期241天)。
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6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7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火灾报警及固定式消防灭火系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与通过消防验收等,负责配合采购人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书的全过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若为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应答的,应提供其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应答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至少具有1项 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并配合采购人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书的全过程的投运业绩。业绩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投运证明以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机组规模)。
3.4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2)应答人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应答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8)应答人不得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等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应答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当地或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11)如应答人在中国中煤应答人黑名单及集团公司停用名单中,本项目不予采用。
3.5安全要求:应答人近18个月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17时00分—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火灾报警及固定式消防灭火系统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火灾报警及固定式消防灭火系统采购
2.2采购编号:HDDLSJY-GC-ZBGS_BS-157-2025-005
2.3项目业主: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
2.4供货地点: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工期:
2.5.1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9 月1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发包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5.2计划到货时间:2026年8月10日前交货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3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04 月 30 日;
2.5.4施工总工期为 8 个月(总工期241天)。
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6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7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为中煤宝山 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火灾报警及固定式消防灭火系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与通过消防验收等,负责配合采购人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书的全过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若为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应答的,应提供其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应答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至少具有1项 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并配合采购人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书的全过程的投运业绩。业绩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投运证明以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机组规模)。
3.4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2)应答人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应答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8)应答人不得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等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应答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当地或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11)如应答人在中国中煤应答人黑名单及集团公司停用名单中,本项目不予采用。
3.5安全要求:应答人近18个月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17时00分—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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