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5-591-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5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5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对于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且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时,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品牌产品授权书,授权书中须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授权书格式自行拟定。如是境内总代理提供的产品授权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代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冬季供暖天然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推荐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