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采油厂环境应急监测服务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三采油厂环境应急监测服务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5年第三采油厂环境应急监测服务; 1.2项目背景概况:对厂属方位内环境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出具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检测项数、和本次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计算,在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通过验收后再进行付款; 1.3服务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采油厂 1.4计划投资:8.3万元(不含税) 1.5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项目单位: | 第三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2服务商自2022年9月1日至至谈判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3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内未被政府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2.4投标人须取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监测资质,具备编制监测报告的能力。 备注: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影印件,项目实施周期内有效。 2.5投标人应自有相关的分析测试设备,配备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红外分光测油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以上四种类型的设备各一台,应提交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清单及发票、有效期内的仪器检定证书(原件影印件)、仪器照片作为证明材料,清单及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6供应商/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5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谈判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谈判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成交通知书在*发放。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4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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