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学员宿舍及食堂整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学员宿舍及食堂整修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为室内约6176平方米场地完成宿舍及食堂整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023404.18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防水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为非外资企业(含港澳台);
③至申领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④自2023年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类似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若存在以下行为,将会受到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本项目招标人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招标人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主管部门罚款降级吊销资质。
3.3.1 在采购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3.3.2 在采购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3.3 在采购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采购秩序的;
3.3.4 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3.3.5 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3.3.6 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3.3.7 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的,情节严重的;
3.3.8 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3.3.9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3.3.10 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示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3.3.11 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3.3.12 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3.13 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3.3.14 违反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3.3.15 向相关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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