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恒丰银行“好品山东”线上商场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1.项目概况:为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山东优质产品拓展市场,恒丰银行拟搭建“好品山东”线上商城平台。平台涵盖商户管理和页面展示、商品配置和管理、优惠信息、订单管理、商城支付、物流配送、运营报表等核心功能,支持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多渠道接入及单点登录,适配网点客显屏扫码下单场景,无需本地安装维护,可采用SaaS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2.项目实施开始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项目实施周期:自实施开始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上线或具备上线条件。 4.项目试运行要求:系统上线后试运行三个月,且无任何系统问题。免费适配恒丰银行运营体系,运营体系包括岗位角色、流程体系、衡量指标等,且开展不低于三场系统及业务培训,行员达到独立实施效果。 5.免费维护期:试运行阶段结束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1年。 6.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总价报价,总价合同。 7.包号划分:一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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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好品山东”线上商场平台采购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恒丰银行“好品山东”线上商城平台采购项目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等; 2.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总公司与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之间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自2022年9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例银行业线上商城平台建设或商城运营类似项目案例(案例可从商城实施、促活营销、权益采购三类项目中任选其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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