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520526-04-01-5790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新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 已由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威宁县新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威发改行审投资〔2025〕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威宁县海边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新城区滨海大道(开行路路口至泰丰园)、南山路、乌江源大道、拥军路、原勤政路、丰登路等路段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共计12300米。其中,DN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3200米、DN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4850米、DN6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3150米、DN4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1100米。同步新建DN300HDPE雨水连接管3500米,改造φ1250雨水检查井620座,改造φ1000雨水检查井320座、检查井防坠网940套、双偏沟式雨水口1085座等配套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金额:1819600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56863700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819600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有):威宁县新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
2.7其他: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1)若中标,承诺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2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与开标时解密的投标文件一致,封面及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承诺在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响应性等进行复核,如有弄虚作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3)承诺在“ 信用中国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若中标,承诺严格推进项目进度,按招标人进度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如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以招标代理合同为支付依据)。 3、本次招标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仅为评分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