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2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土壤调理剂)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10-13,更正为:2025-10-14。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5,更正为:2025-10-16。
1.土壤调理剂产品土壤调理剂应符合《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 (NY/T 3034-2016)并获得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产品技术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剂形以粉剂为主,pH值应达到8以上(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原件进行查验)。现更正为:1.土壤调理剂产品土壤调理剂应符合《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 (NY/T 3034-2016)并获得农业部肥料登记证书,主要技术指标:K₂O≥4.0%、CaO≥25.0%、MgO≥4.0%、SiO₂≥20.0%、pH:9.0-12.5,剂形以粉剂为主(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原件进行查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