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城乡垃圾收集监控管理配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822025010003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2-2025-01016
3、项目名称:当阳市城乡垃圾收集监控管理配套设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3.395795(万元)
6、最高限价:353.395795(万元)
7、采购需求:
健全城乡垃圾收集监控管理配套设备,强化对环卫车辆、执法队员、保洁员智慧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现对监控管理设备进行配备和升级改造,对技术服务及网络通讯续费类等项目进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全部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声明函格式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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