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大荔县-2025-00157
项目名称:大荔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执行标准》和《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需要提供制造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执行标准》和《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
(8)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