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中卫数据中心互联网出口链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FA0000006214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交集团中卫数据中心现已建成1个机房模块,计划于2025年第四季度开展IT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作为IT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用于中卫数据中心机房的互联网出口,提供业务访问和互联网访问服务。
中卫数据中心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西部云基地中交智数谷。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提供中卫数据中心两条互联网出口链路,提供业务访问和互联网访问服务。
计划工期:从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或正式下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链路开通。
服务周期:与中标人签订中卫数据中心互联网出口链路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报价情况自行选择每条链路速率,并依据框架协议以订单形式与中标人签订链路服务合同。
服务商数量:2家(每条互联网出口链路由不同的服务商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 投标人应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业务基础运营商或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以及最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分公司提供其总公司财务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予以认可。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至今承揽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互联网链路服务项目。
(4)信誉要求
a.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b.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e.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f.未被列入中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3.2 分、子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其总部(集团公司、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唯一授权)。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人注册
5.1投标人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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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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