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站用变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工程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10-01-03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场址位于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场区,项目现场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
建设规模220kV升压站建设规模2x300MVA,本期新建1台300MVA主变压器。本期220kV线路4回,220kV侧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主变35kV侧配置接地变及小电阻装置1套,本期35kV线路8回,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设置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4回线路、1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共有两路站用电源,35kVI段接入1路站用电源进线,另1路采用外引。主变高压侧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或间隙接地方式,35kV侧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生效、买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40天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交货后根据安装计划,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采购范围内设备的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安装调试施工工期为40天,安装调试完成、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站用变设备(软硬件及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选型设计、生产制造及相关检验、试验(包含工厂检验、出厂试验、
现场检验、试验等);
(2)提供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站用变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内的设备(材料),详见表1设备采购清单;
(3)负责所供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站用变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
(4)负责所供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站用变设备的现场指导安装,负责调试、检验、试验(测试)、参加联调试运行、现场技术培训等伴随服务;
(5)参与所供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站用变设备(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各阶段验收(含系统验收)以及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所供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站用变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8套纸质版、1套电子版、3套U盘版及1套光盘,负责完善标识标牌及图纸、资料的组档等工作。
*(7)本项目所涉及服务器(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均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2024年第1号、2024年第2号、2025年第1号)中所列产品,并明确所投产品详细品牌、型号,其中服务器应明确CPU产品名称、型号、厂商等信息,操作系统、数据库应明确产品名称、版本、厂商等信息。
表1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性能参数及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二 | 10kV站用变 | 2500kVA | 台 | 1 | |
1 | 进线提升柜 | 套 | 1 | ||
1.1 | 隔离开关 | -12/630 | 台 | 1 | |
1.2 | 避雷器 | HY5WS-17/45 | 只 | 3 | |
1.3 | 接地开关 | JN12-12/630 | 只 | 1 | |
1.4 | 带电显示器 | DXN-10 | 只 | 1 | |
1.5 | 电压互感器 | JDZ-10 10/√3/0.1/√3/0.1/√3/0.1/3;0.2/0.5(3P)/3P; 10/30/30VA | 台 | 3 | |
1. 6 | 熔断器 | XRNP1-12/0.5A | 只 | 3 | |
1.7 | 一次消谐装置 | LXQ | 台 | 1 | |
2 | 进线柜 | 套 | 1 | ||
2.1 | 断路器 | -12KV/630A固定式 | 台 | 1 | |
2.2 | 隔离开关 | -12/630 | 台 | 1 | |
2.3 | 接地开关 | JN12-12/630 | 台 | 1 | |
2.4 | 电流互感器 | LZZBJ9-10;200/1A; 5P25/0.2/0.2S;15/15/5VA | 台 | 3 |
2.5 | 带电显示器 | DXN-10 | 只 | 1 | |
2.6 | 避雷器 | HY5WS-17/45 | 只 | 3 | |
3 | 干式变压器 | 2500kVA/10.5kV/0.4kV;Dyn11;Uk%=6 | 台 | 1 | |
4 | 其它附件 | 包括操作杆、母线及母线防护罩、加热除湿器(防凝 露)、吸附除湿,及设备之间线缆连接等。 | 项 | 1 | |
二 | 35kV站用变 | 2500kVA | 台 | 1 | |
1 | 干式变压器 | 2500kVA/37kV/0.4kV;Dyn11;Uk%=6,包括低压母线及母 线防护罩,母排应能满足站用变额定容量1.1倍的运行要 求。 | 台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务机构出具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查询截图。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变压器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向2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电源项目提供过35kV变压器的供货业绩,且该变压器具有2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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