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5-09-01016-1-1
2、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血站科研试剂项目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120000元,因甲方无法确定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时以中标单价结算,但实际发生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采购科研试剂一批,具体需求见采购文件。本项目经批准,部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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