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QD ZC2025-119(华师校内采购编号:HSAWT01-20250265)
项目名称:2025年度华中师范大学高通量质谱分析系统和纳升级在线分析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高通量质谱分析系统
1
套
是
是
2
纳升级在线分析系统
1
套
是
否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产品单价最高限价的,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服务,进口产品为收到信用证后9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服务;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硬件部分质保期不少于1年保修,软件部分终身维护升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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