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GXCZ-C-25480028
三、项目概述:服务器设备采购
四、采购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 1 | 服务器设备3台,适用 于宁德、龙岩两地市 | 服务器设备3台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包最高含税限价为11.1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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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报价,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法人公司(总公司)授于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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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比选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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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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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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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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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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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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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比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最终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 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与声明》原件;
- 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原件;
- 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声明
函) -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
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声明函); - 存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
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声明函); -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声
明函)。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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